十大买球平台十大买球平台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灵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通灵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人尚昆生物实施存续分立,将尚昆生 物所持通灵股份29.08%股权分立至尚昆咨 询。分立完成后尚昆咨询成为通灵股份控股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严荣飞、孙小芬、李 前进和严华
注:本收购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设备、流体控制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安装及相关技术研发,环保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密封件、绝缘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无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随着公司控股股东尚昆生物业务逐渐发展,其体系内目前多种业务并存发展,并且实际控制人严荣飞家族对于尚昆生物体系内的业务亦不排除有进一步拓展的可能。因此为了便于上市公司通灵股份信息披露和合规运行及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通灵股份的控股股东尚昆生物拟进行分立,仅将通灵股份的控股权通过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分立转让给新设主体尚昆咨询,其余业务和资产均保留在存续的尚昆生物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减持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9月15日,尚昆生物与收购人尚昆咨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尚昆生物持有的目标公司34,890,248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转让给尚昆咨询。
1.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总股本为12,000万股,其中,甲方持有目标公司34,890,248股,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
甲方承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代持、委托持股、信托计划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质押、抵押等担保权益或任何种类的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附条件的销售或其他所有权保留协议、赋予任何担保利益的任何协议以及将第三人指定为损失受偿人的文件),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期权或者任何性质的转换权或优先权)。
双方确认,根据甲方的《分立协议》,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34,890,248股(“目标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
本协议签订后至本协议事项履行完毕前,甲方不得买入或者卖出目标公司股份,否则视为违约。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目标股份及时转让并登记过户与乙方,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31.67元/股,本次股权转让合计价格为1,104,974,154.16元。
如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全部过户完成前,目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转让股份数量及每股价格将自动作出相应的调整,即目标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受让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比例及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
3.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3.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和在本协议项下签署具体的执行性附属协议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前述协议中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内容或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的协议中变更约定的内容为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2025年5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尚昆生物拟进行存续分立,分立为尚昆生物(存续公司)和一家新设公司尚昆咨询。
2、2025年9月15日,尚昆生物与尚昆咨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尚昆生物持有的目标公司34,890,248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08%)转让给尚昆咨询。
(3)本次权益变动尚待根据《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通灵股份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34,890,248股 持股比例:29.08%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