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是什么?一文看懂东莞积分入学条件、入学办法!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申请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东莞户籍学生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父母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以直接提出入学申请;父母双方均不是东莞市户籍的,其中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其中:
(1)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3)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第二轮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学生也需要网上报名,但不能填报志愿。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可选择监护人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四个积分项目进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生户籍: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① 积分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③积分方是台湾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积分方居住证持有的本市有效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积分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合计4个积分项目总积分,由各园区、镇(街道)根据辖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填报的志愿及学位供给情况,按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如报名人数少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电脑派位录取。
按民办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开学后,符合资格的非户籍学生可申请学位补贴。
(1)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2)申领对象:监护人是我市户籍或持我市有效居住证,有正常在校学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户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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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至中国教育考试网:官网入口查询自己的成绩。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试合格证明于2025年6月11日开放查询,查询入口汇总来了!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6月11日10:00公布。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试合格证明于2025年6月11日开放查询。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6月11日10:00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试合格证明于2025年6月11日开放查询。
谢岗镇将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情况在官网进行公示,2025 年 6 月 10-16 日为公示期。
松山湖园区2025年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人的积分及年级排名情况具体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6月15日。
松山湖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建议家长根据积分情况和距离远近选择学校,尽量服从分配。
2025年6月9日-6月15日,东莞各教育部门将陆续公示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情况,本地宝持续关注并更新!
根据省教买球的app育考试院高考工作安排,高考成绩预计于6月下旬发布。具体查询时间暂未公布,如有最新消息,将及时更新!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
【导语】:东莞市2025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是什么?一文看懂东莞积分入学条件、入学办法!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须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申请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东莞户籍学生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父母有一方是东莞市户籍的,可以直接提出入学申请;父母双方均不是东莞市户籍的,其中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其中:
(1)监护人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3)监护人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监护人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上述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后,可在第二轮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该类学生也需要网上报名,但不能填报志愿。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可选择监护人一方作为“积分方”后,按四个积分项目进行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生户籍: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台湾户籍)。外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① 积分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③积分方是台湾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积分方居住证持有的本市有效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所在的园区、镇(街道);
除“在本市居所情况”可选用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居所情况外,其他积分项目积分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合计4个积分项目总积分,由各园区、镇(街道)根据辖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填报的志愿及学位供给情况,按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
如报名人数少于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电脑派位录取。
按民办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开学后,符合资格的非户籍学生可申请学位补贴。
(1)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2)申领对象:监护人是我市户籍或持我市有效居住证,有正常在校学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户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