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2024版)的通知》(以下简称《流程图》),现就《流程图》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有必要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的通知》进行修订。
《流程图》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2021年12月31日印发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的通知》不再执行。
《流程图》共有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线性工程类)、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工业类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类项目、水利工程类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能源工程类项目及台商投资项目等12种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审批流程图。
答:均为承诺办理时限,不包含听证、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特殊环节所需要的时间(计时不包含受理当日)。
答: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网址:)进行办理。
答:除了可通过前面提到的线上咨询外,线下可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综合审批窗口进行咨询,也可通过联系区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综合审批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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